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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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每瓶含硝酸甘油0.05g,每瓶100揿,每揿含硝酸甘油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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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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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国药准字H20103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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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需要迅速利尿或不能口服利尿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用于心绞痛的预防和治疗,也可作为扩张血管药用于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特别适合于心绞痛发作时的急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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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lO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Omg,每日一次 |
心绞痛发作或有心绞痛发作预兆时,向口腔舌下粘膜喷射1~2揿,相当于硝酸甘油0.5~1mg。使用时取下罩帽,摇匀,喷嘴对准口腔舌下粘膜,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状喷入口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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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疲乏﹑食欲减退﹑肌肉痉挛﹑恶心呕吐﹑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便泌和腹泻。 2.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发生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 3.治疗初期和年龄较大的患者常发生多尿。 4.个别患者由于血液浓缩而引起低血压﹑精神紊乱﹑血栓性并发症及心或脑缺血引起心律紊乱﹑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或昏厥等。 5.低血钾可发生在低钾饮食﹑呕吐﹑腹泻﹑过多使用泻药和肝功能异常的患者。 6.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偶见搔痒﹑皮诊﹑光敏反应﹑罕见口干﹑肢体感觉异常﹑视觉障碍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口干、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有的患者可有口腔粘膜发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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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肾功能衰竭无尿患者禁用。 2.肝昏迷前期或肝昏迷患者禁用。 3.对本品或磺酰脲类过敏患者禁用。 4.低血压、低血容量、低钾或低钠血症患者禁用。 5.严重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本品 |
禁用于急性循环衰竭、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 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硝基化合物过敏者,脑出血或头颅外伤、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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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托拉塞米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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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至淡黄绿色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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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电解质(特别是血钾)、血糖、尿酸、肌酐、血脂等。 2.本品开始治疗前排尿障碍必须被纠正,特别对老年病人或治疗刚开始时要仔细监察电解质和血容量的不足和血液浓缩的有关症状。 3.肝硬化腹水患者应用本品进行利尿时,应住院进行治疗,这些病人如利尿过快,可造成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和肝昏迷。 4.本品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与保钾药物一起使用可防止低钾血症和代谢性碱中毒。 5.前列腺肥大的患者排尿困难,使用本品尿量增多可导致尿潴留和膀胱扩张。 6.在刚开始用本品治疗或由其他药物转为使用本品治疗或开始一种新的辅助药物治疗时,个别患者警觉状态受到影响(如在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时)。 7.本品必须缓慢静脉注射,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后静脉注射,但可根据需要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稀释。 8.如需长期用药建议尽早从静脉给药转为口服用药,静脉给药疗程限于一周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 mmHg。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2、本品是通过舌下粘膜吸收而发挥作用,使用时要将药液直接喷至舌下粘膜,切勿随唾液咽下; 3、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 4、长期使用可引起耐药性而用量加大,停药一周后即可消失; 5、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6、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