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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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5ml/瓶,25ml/瓶,50ml/瓶 |
5g*3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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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克雷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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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03 |
国药准字H4502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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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益气、补肝肾、接骨续筋、消肿止痛、促进骨折愈合。用于新鲜骨折及陈旧骨折、股骨头坏死、骨关节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等症 |
用于低蛋白血症以及各种疾病所致的营养不良、全身衰竭。亦可用于烧伤、骨折及术后伤口愈合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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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5ml,六至十二岁一次12ml,每二日服用1次。饭后1小时服用,12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般病人:一次10~30ml。重症病人及大手术前后的病人:一次30~60ml。一日3次,加等量温开水稀释后服用。进膳困难的病人:一次50~100ml,加等量温开水稀释后管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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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口干、轻微头晕,可自行缓解 |
本品较大剂 量服用时可出现轻度腹胀,畏食等,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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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精神病史者、青光眼、孕妇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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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七、黄芪、人参、红花、杜仲、陈皮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组成成份为17种或18种氨基酸,其中含有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色氨酸、赖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苏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缬氨酸)、多肽、糖和铁、锌、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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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辛、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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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骨折患者需复位固定后再用药。 2.心、肺、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服药后如有胃肠不适,请停药,再用时药量酌减或遵医嘱。 2.禁与磺胺类药物配伍。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