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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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5ml/瓶,25ml/瓶,50ml/瓶 |
60mg(以C28H27NO4S·HCl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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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克雷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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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03 |
国药准字J2017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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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益气、补肝肾、接骨续筋、消肿止痛、促进骨折愈合。用于新鲜骨折及陈旧骨折、股骨头坏死、骨关节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等症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休骨折发生率。(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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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5ml,六至十二岁一次12ml,每二日服用1次。饭后1小时服用,12天为一个疗程 |
推荐的用法是口服每日一次,每次60mg(一片)。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服用且不受进餐的限制。(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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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口干、轻微头晕,可自行缓解 |
静脉血栓栓塞:与本品相关的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静脉血栓栓塞(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和视网膜静脉血栓形成)。在平均26年的研究药物暴露期间,静脉血栓栓塞大约发生于1/100例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26例接受本品治疗的女性出现静脉血栓栓塞,相比而言,11例接受安慰剂治疗的女性出现静脉血栓栓塞,危害比为2.4(95%置信区间,1.2,4.5),并且在治疗开始后几个月内静脉血栓栓塞风险最高。 认为与本品治疗相关的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潮热和腿痛性痉挛。潮热大约见于10例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并且在接受治疗的前6个月内最常见,并且之后与安慰剂治疗组之间不存在差异。腿痛性痉挛大约见于14例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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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精神病史者、青光眼、孕妇忌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可能妊娠的妇女。 2.正在或既往患有静脉血栓栓塞性疾病者(VTE),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和视网膜静脉血栓者。 3.对雷洛昔芬或片中所含的任何赋形剂成份分过敏者。 4.肝功能减退包括胆汁瘀积者。 5.严重肾功能减退者。 6.难以解释的子宫出血者。 7.雷洛昔芬不宜用于有子宫内膜癌症状和体征者、因为对这类病人的安全性尚未充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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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七、黄芪、人参、红花、杜仲、陈皮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雷洛昔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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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辛、微苦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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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骨折患者需复位固定后再用药。 2.心、肺、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