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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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2板 |
0.6g*4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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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润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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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37 |
国药准字Z3702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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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伤风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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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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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偶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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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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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5%淀粉浆。 |
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忍冬藤、野菊花、北豆根、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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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淡褐色;味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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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痰量过多、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遵医嘱。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粒,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11.精神抑郁症不宜服用。 12.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13.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本品含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