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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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2板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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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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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37 |
国药准字H2006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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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治疗由A、B型流感病毒等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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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口服。成人一次0.2g(2片),一日3次,服用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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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不良事件发生率约为6.2%,主要表现为恶心、腹泻、头晕和血清转氨酶增高。 国内进行的阿比多尔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中,服药3小时后部分健康受试者出现心动过缓的情况(心率小于60次/分,且心率降低在2-24次/分间),受试者无不良症状。此事件与药物的相关性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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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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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5%淀粉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比多尔。 化学名称:6-溴-4-(二甲氨基甲基)-5-羟基-1-甲基-2-(苯硫甲基)-1H-吲哚-3-羧酸乙酯盐酸盐-水合物 分子式:C22H25BrN2O3S HClH2O 分子量:53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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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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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痰量过多、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遵医嘱。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粒,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11.精神抑郁症不宜服用。 12.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13.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遵医嘱。 本品对于有窦房结病变或功能不全的患者的意义尚不明确,建议该类人群服用本品慎重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