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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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2板 |
6片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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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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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37 |
国药准字H2003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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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本品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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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口服。12岁~成人每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片;6~12岁每次一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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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偶有头晕、恶心、胃部不适等轻微反应;能很快消失,自行恢复,不影响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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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禁与单胺氧化酶并用。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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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5%淀粉浆。 |
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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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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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痰量过多、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遵医嘱。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粒,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11.精神抑郁症不宜服用。 12.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13.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⒈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片,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⒉精神抑郁症者不宜服用。 ⒊服用本品未见改善,应及时停药,并向医生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