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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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粒*2板 |
每袋装18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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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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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37 |
国药准字Z4302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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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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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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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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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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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5%淀粉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辅料为蔗糖,糊精,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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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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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痰量过多、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遵医嘱。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粒,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11.精神抑郁症不宜服用。 12.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13.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