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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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10袋 |
5g*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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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仁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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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215 |
国药准字H23022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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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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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次1袋,—日3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1~310~150.5~1一日3次4~616~211~1.5一日3次7~922~271.5~2一日3次10~1228~322~2.5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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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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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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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山银花、黄芩、连翘、葛根、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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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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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