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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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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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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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25 |
国药准字Z53020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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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养血,理气化瘀。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血瘀气滞,症瘕痞块。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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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14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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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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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月经过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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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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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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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