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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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克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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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华瑞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宇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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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1 |
国药准字Z2008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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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椎病,症见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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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2岁~12岁儿童患者 2、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 3、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 4、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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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可见瘙痒、皮疹,食欲不振,上腹不适,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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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2.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根痛平胶囊。3.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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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伸筋草、白芍、狗脊(烫)、续断、地黄、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桃仁(火单)、牛膝、葛根、甘草。辅料: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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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白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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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根痛平胶囊。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对胃有轻度刺激,宜饭后服用。5.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6.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根痛平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