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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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克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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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华瑞生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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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01 |
国药准字Z22024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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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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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2岁~12岁儿童患者 2、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2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 3、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三次服用,或遵医嘱。 4、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口服,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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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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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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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洛芬。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密炙)、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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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白色颗粒,味甜。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气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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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