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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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块重10g;20g;30g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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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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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550 |
国药准字Z44023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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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和中。用于寒热头痛,食滞阻中,呕吐胀满。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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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9~15克。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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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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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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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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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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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辣蓼、苍耳草、广藿香、苍术、紫苏、苦杏仁、香附、厚朴、槟榔、麦芽、谷芽、青蒿等味。 |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姜制)、茯苓、桔梗、大腹皮、大枣,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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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长方形块状物,外表面粗糙,黄褐色,有白霉,断面疏松,黄褐色;气清香,味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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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