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l |
每袋装20g |
|
生产企业 |
新疆银朵兰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092 |
国药准字Z410208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小儿及老年体弱便秘者的治疗 |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将瓶盖取下,瓶口涂以油脂少许,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一只,儿童一次半支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甘油,辅料为:纯化水 |
石膏、荆芥、防风、青皮、牡丹皮、地黄、青黛、细辛、白芷、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糖浆状溶液;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如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刺破或剪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虚火牙痛者不适用,其表现为牙齿隐痛,牙龈红肿不明显。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用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牙痛、牙龈肿痛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7.服药同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