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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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0.5g |
9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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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白云山东泰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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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67 |
国药准字H41024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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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汗解肌,清热透表。用于脏腑积热、外感风寒引起的发热怕冷,肌表无汗,头痛口渴,咽痛鼻塞,咳嗽痰多,体倦。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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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送服。周岁以内小儿一次0.25~0.5g,二至三岁一次0.5~0.75g,三岁以上一次1~1.5g,一日两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0~15 0.5~1 一日3次 4~6 16~21 1~1.5 一日3次 7~9 22~27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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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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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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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羌活、荆芥穗、防风、苍术(炒)、白芷、葛根、川芎、苦杏仁(去皮炒)、地黄、黄芩、甘草、人工牛黄。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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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橙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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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