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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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g相当于饮片1.25g |
500mg:65mg 10片*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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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制药(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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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29 |
国药准字H10970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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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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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岁以内,每次2g;1~3岁,每次4g;4~6岁,每次6g;7~14岁,每次8g。一日4次,3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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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尊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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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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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桂枝、葛根、浮萍、黄芩、白芍、蝉蜕。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和咖啡因65毫克。辅料为:玉米淀粉、低取代经丙纤维素、柠檬黄、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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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天瑞特酚咖片为淡黄色或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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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天瑞特酚咖片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就医。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8、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天瑞特酚咖片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