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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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g相当于饮片1.25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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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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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429 |
国药准字Z2302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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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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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1岁以内,每次2g;1~3岁,每次4g;4~6岁,每次6g;7~14岁,每次8g。一日4次,3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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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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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脾胃虚寒及气虚疮疡脓清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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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桂枝、葛根、浮萍、黄芩、白芍、蝉蜕。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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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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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