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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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克*10袋 |
1gx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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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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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716 |
国药准字Z45021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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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汗解表,清里退热。用于小儿外感发热。症见发热,头身痛,流涕,口渴,咽红,溲黄,便干等。 |
解肌透表,清热解毒,利湿止泻。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泄泻腹痛、便黄而黏、肛门灼热;及风热感冒所致的发热恶风、头痛身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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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0.5袋;1—3岁,一次1袋;4—6岁,一次1.5袋;7—14岁,一次2袋;一日4次,3天为一个疗程。 |
口服。一次3克;小儿一次1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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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有腹泻、皮疹、呕吐、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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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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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桂枝、葛根、浮萍、黄本、白芍、鲜蜕。辅料为蔗糖、糊精、倍他环糊精、甜橙香精。 |
葛根、黄芩、黄连、甘草(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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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暗棕褐色至类黑色微丸;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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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禁食生硬、油腻、难消化食物。 2.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3.脾胃虚寒腹泻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