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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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7.5gx9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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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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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174 |
国药准字Z20023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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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肠炎、痢疾、尿路感染等。 |
具有清热泻火解毒之功效。临床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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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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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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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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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磺胺甲噁唑300mg、甲氧苄啶60mg、人工牛黄30mg、冰片5mg。 |
黄连、大黄、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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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微甜、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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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磺胺甲噁唑(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中的研究尚缺乏资料。动物实验中发现磺胺甲噁唑有致畸作用,主要表现为腭裂。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4)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