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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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粒含总生物碱3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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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伊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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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761 |
国药准字Z1096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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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肠炎、痢疾、尿路感染等。 |
本品为耳鼻喉科喉痹类非处方药药品,清热解毒,止咳,祛痰。用于咽喉肿痛,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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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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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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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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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磺胺甲噁唑300mg、甲氧苄啶60mg、人工牛黄30mg、冰片5mg。 |
北豆根提取物。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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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棕色至黑棕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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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磺胺甲噁唑(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中的研究尚缺乏资料。动物实验中发现磺胺甲噁唑有致畸作用,主要表现为腭裂。但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4)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 |
.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凡风寒咽痛症见恶寒、无汗者不宜使用,脾胃虚寒者慎用; 4.急性咽炎服药3天后、慢性咽炎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急性扁桃体炎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如高热、扁桃体周围炎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因症情较重,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