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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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30ml |
每片重1g(含显齿蛇葡萄总黄酮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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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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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05 |
国药准字Z2009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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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消肿止痛、解毒敛疮。用于复发性阿弗他溃疡(轻型、口炎型)心脾积热证的疼痛缓解,症见口舌生疮,局部疼痛、红肿、灼热,面红口鼻灼干而热,口渴欲饮,便干,尿赤黄,舌尖偏红而干,苔黄或黄腻,脉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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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含服。一次一片,一日4次。5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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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少数患者可出现局部刺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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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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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吡罗昔康0.01克,辅料为乙醇、月桂氮卓酮、二乙醇胺、薄荷脑、丙二醇。 |
显齿蛇葡萄总黄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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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浅黄色片,味甜,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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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不宜空腹含服。偶见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素氮轻度升高,与药物的关系尚无法确定。高剂量(一日6片)可能会引起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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