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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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l |
0.3g*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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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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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05 |
国药准字Z2202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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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调经止血,温宫止带,逐淤生新。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腰腹疼痛,四肢无力,带下,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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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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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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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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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吡罗昔康0.01克,辅料为乙醇、月桂氮卓酮、二乙醇胺、薄荷脑、丙二醇。 |
人参、川芎、鹿胎粉、银柴胡、牡丹皮、沉香、吴茱萸、肉桂、延胡索、木香、香附、当归、海螵蛸、青皮、荆芥穗(炭)、炮姜、丹参、阿胶、泽泻、附子、甘草(炭)、桃仁、杜仲(炭)、牛膝、红花、豆蔻、鹿茸、茯苓、乳鹿粉、砂仁、白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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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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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