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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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l |
45g*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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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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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05 |
H2015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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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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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适量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一日2次。 |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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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轻微发红、发痒或皮疹,可在观察下继续用药,多数在继续使用过程中消失,如果症状加重应停药。 |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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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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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吡罗昔康0.01克,辅料为乙醇、月桂氮卓酮、二乙醇胺、薄荷脑、丙二醇。 |
本品每1瓶含吲哚美辛.45克与1-薄荷醇1.35克。辅料为羟丙甲基纤维素296、依地酸钠、亚硫酸氢钠、香精、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苯甲醇、二异丙基乙二酸、异丙醇、蒸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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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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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 -正在接受医生治疗者。 -正在使用其他药品者。 -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 -本人或家族为过敏体质者。 -有药物过敏史者。 2.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使用后皮肤出现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 -使用5-6日仍未见症状改善。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