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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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6g |
10%*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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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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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71 |
国药准字H41023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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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剌及脓疮痤疮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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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次。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用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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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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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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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丹参酮粉,甲氧苄啶,维生素A,维生素E。 |
本品每支含升华硫1克。辅料为:黄凡士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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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色透明状凝胶。 |
本品为黄色软膏,有硫的特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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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忌以手挤压患处。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以脓肿、囊肿、硬结为主的痤疮不宜使用。6.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涂用化妆品或做皮肤美容护理。7.用部位出现灼热感瘙痒,或红肿等表现,应停止使用,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