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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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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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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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90 |
国药准字Z4402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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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血。用于小儿贫血,面色萎黄,头晕乏力。 |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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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3岁,一次10~15克,4~7岁一次2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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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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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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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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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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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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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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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送服。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