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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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袋装5g (2)每袋装10g (3)每袋装15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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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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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137 |
国药准字Z13021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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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淡白、眩晕、心悸、神疲乏力、气短;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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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周岁内一次5克,一岁至三岁一次10克,三岁以上及成人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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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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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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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皂矾、黄芪、山楂、新阿胶、大枣。辅料为蔗糖、糊精。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麦冬、五味子;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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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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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冲服。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油腻食物。 2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