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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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袋装5g (2)每袋装10g (3)每袋装15g |
每瓶装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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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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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137 |
国药准字Z1202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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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淡白、眩晕、心悸、神疲乏力、气短;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
清凉解热。用于受暑受热,头目眩晕,呕吐恶心,晕车晕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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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周岁内一次5克,一岁至三岁一次10克,三岁以上及成人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0.3克,外闻亦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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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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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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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皂矾、黄芪、山楂、新阿胶、大枣。辅料为蔗糖、糊精。 |
石膏、滑石、冰片、白芷、绿豆粉、薄荷脑、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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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乳白色显油润状的粉末;气芳香,味清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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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冲服。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