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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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每袋装5g (2)每袋装10g (3)每袋装15g |
每丸重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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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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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137 |
国药准字Z20044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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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淡白、眩晕、心悸、神疲乏力、气短;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咽喉疼痛,耳鸣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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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周岁内一次5克,一岁至三岁一次10克,三岁以上及成人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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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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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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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皂矾、黄芪、山楂、新阿胶、大枣。辅料为蔗糖、糊精。 |
牛黄、雄黄、冰片、石膏、黄芩、大黄、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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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清香,味苦、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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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禁用茶水冲服。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