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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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片重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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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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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1 |
国药准字Z20063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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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肾,利水,消食,燥“协日乌素”。用于胃寒,消化不良,肾寒腰痛,寒性腹泻。 |
健胃消食,理气止痛。用于胃肠虚弱,消化不良,胸膈满闷,腹痛呕吐,肠鸣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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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15粒,一日1~2次,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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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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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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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蒺藜(微炒)、荜茇、益智、冬葵果、肉桂、黄精、红花、天冬、玉竹、天花粉 |
党参、白术、茯苓、苍术、香附、陈皮、厚朴、豆蔻、半夏曲、木香、六神曲、藿香油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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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水丸;气香,味辛、微涩。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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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及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哺乳期妇女慎用。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