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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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每粒装0.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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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格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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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1 |
国药准字Z20025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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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肾,利水,消食,燥“协日乌素”。用于胃寒,消化不良,肾寒腰痛,寒性腹泻。 |
温运脾胃,除痰化湿。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消化不良,胃痛腹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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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15粒,一日1~2次,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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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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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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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蒺藜(微炒)、荜茇、益智、冬葵果、肉桂、黄精、红花、天冬、玉竹、天花粉 |
北寒水石(制) 石榴子 天竺黄 红花 丁香 肉豆蔻 豆蔻 草果 诃子 肉桂 烈香杜鹃 炉甘石 山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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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水丸;气香,味辛、微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白色粉末;气微香,味辣、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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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及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