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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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7g*10袋(粤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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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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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1 |
国药准字Z44022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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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肾,利水,消食,燥“协日乌素”。用于胃寒,消化不良,肾寒腰痛,寒性腹泻。 |
开胃消滞,清热定惊。用于小儿积滞化热,消化不良,不思饮食,烦躁易惊,夜寐不安,大便不畅,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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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15粒,一日1~2次,红糖水或温开水送服。 |
开水冲服,一次半袋(3.5克)~一袋(7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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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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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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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榴、蒺藜(微炒)、荜茇、益智、冬葵果、肉桂、黄精、红花、天冬、玉竹、天花粉 |
薏苡仁、稻芽、山楂、淡竹叶、钩藤、蝉蜕、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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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水丸;气香,味辛、微涩。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红棕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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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及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等不易消化食品。2.治疗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者,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3.过敏体质者慎用。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