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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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3g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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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藏藏医学院藏药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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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099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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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干黄水。用于四肢关节红肿疼痛及湿疹。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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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4-5丸,一日2次。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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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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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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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乳香、诃子、决明子、毛诃子、黄葵子、余甘子、木香、宽筋藤、巴夏嘎、渣驯膏。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20mg、丙酸氯倍他索0.5mg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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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水丸,微香,味苦。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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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等刺激性食物。 2.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