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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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丸重1g |
每袋装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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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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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10 |
国药准字Z1999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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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 |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神经根型颈椎病属血瘀气滞、脉络闭阻证。症见:颈、肩及上肢疼痛,发僵或窜麻、窜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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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两周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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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过敏体质患者在用药期间可能有皮疹,瘙痒出现,停药后会逐渐消失,一般不需要作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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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妇女经期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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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桃仁、陈皮、红药、白芷、防风、木香、甘草、当当、醋香附、醋延胡索。辅料为蜂蜜。 |
三七、川芎、延胡索、白芍、威灵仙、葛根、羌活。辅料为糊精、倍他环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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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辛、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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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忌与茶同饮。2.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消化道溃疡及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定期监测肝肾功能。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