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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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10g |
10g:0.1g*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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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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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839 |
国药准字H1998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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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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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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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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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组成成分和其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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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3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十八醇、白凡士林、甘油、EDTA—2Na、纯化水、防腐剂(尼泊金乙酯)。 |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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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半透明状或乳白色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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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