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10g |
1%*60ml |
|
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839 |
国药准字H2010359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 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皮肤局部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
|
禁忌 |
对本品组成成分和其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份克霉唑0.3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三乙醇胺、十八醇、白凡士林、甘油、EDTA—2Na、纯化水、防腐剂(尼泊金乙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4.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