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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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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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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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897 |
国药准字Z20013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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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补血。适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头晕目眩,乏力自汗,面色苍白,心悸失眠,少气懒言。 |
清热泻火,消肿通便。用于火毒内蕴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晕耳鸣、目赤牙痛、腹中胀满、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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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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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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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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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芪、红参、制何首乌、维生素E、亚硒酸钠。辅料为:甘蔗、聚山梨酯80、苯甲酸钠。 |
大黄、绿豆、车前草、黑豆、半夏(制)、香附(醋制)、桑叶、桃枝、牛乳、厚朴(姜制)、麦芽、陈皮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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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轻微混浊;味甜、微酸。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丸;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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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阴虚,虚火上炎引起的口舌生疮,头晕耳鸣。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