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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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3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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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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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27 |
国药准字H44024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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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苗医:中医:补血益气。用于气血亏损所引起的头昏眼花,气短乏力,自汗盗汗。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消肿、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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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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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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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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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胶、大枣、黄芪、当归、血人参、淫羊藿、苦参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水杨酸甲脂5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防腐剂(羟苯乙酯)、氢氧化钾、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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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味苦。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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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