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 |
每粒装0.42g |
|
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177 |
国药准字Z2302038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宣肺清热,化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胸满,口渴舌干,鼻塞不通。 |
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伤风咳嗽,头晕发热,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上每次10毫升,周岁以下每次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羚羊角、金银花、淡竹叶、薄荷油(或薄荷脑)、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澄清液体;具有杏仁香气,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显黄棕色;气香、味凉、苦而后微甜。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