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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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0ml |
每块重15g(含原药材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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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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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177 |
国药准字Z61021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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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宣肺清热,化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胸满,口渴舌干,鼻塞不通。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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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上每次10毫升,周岁以下每次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块,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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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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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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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防风、荆芥、紫苏叶、羌活、白芷、苦杏仁、浙贝母、桔梗、陈皮、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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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澄清液体;具有杏仁香气,味甜。 |
本品为米黄色至淡黄色的长方形块;气微香,味甜、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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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