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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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gx10袋 |
每100丸重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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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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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791 |
国药准字Z20054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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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重镇安神。用于失眠,心烦,惊悸及神经衰弱。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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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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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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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脾胃虚弱便溏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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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黄芩、桅子(姜炙)、珍珠母、牡蛎、龙骨、柏子仁、酸枣仁(炒)、远志(去心甘草炙)、当归、地黄、麦冬、蒺藜(去刺盐炙)、茯苓、车前子(盐炙)、泽泻(盐炙)、甘草。 |
酒女贞子、覆盆子、菟丝子、枸杞子、制何首乌、龟甲、地骨皮、南沙参、麦冬、炒酸枣仁、地黄、白芍、赤芍、当归、鸡血藤、珍珠母、石斛、菊花、墨旱莲、桑叶、白薇、知母、黄芩。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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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绿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
为深棕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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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宜饭后服。 2. 服用本品三天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肾阳虚症状明显者,如表现形寒肢冷、大便溏薄、面浮肢肿等症,不宜服用。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7、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