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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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每袋装4g;每瓶装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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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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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61 |
国药准字Z1098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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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
补肝,益肾,明目。用于老年性白内障早、中期属肝肾不足、阴血亏虚证,症见视物模糊、头晕、耳鸣、腰膝酸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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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袋(7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g,一日三次,饭后服用。一个月为一疗程,连续服用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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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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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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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大黄(酒炒)、防风、羌活、栀子、川芎、当归、青黛。 |
熟地黄、盐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白芍、黄精、党参、川芎、菊花、炒决明子、车前子(炒)、密蒙花、炒金荞麦、山楂、升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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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浓缩水丸;气微香,味苦、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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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治疗期间请勿服用对视力有影响的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