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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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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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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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361 |
国药准字Z1094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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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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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袋(7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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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暂无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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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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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龙胆、大黄(酒炒)、防风、羌活、栀子、川芎、当归、青黛。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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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深棕色液体,有少量沉淀,气清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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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