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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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1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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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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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847 |
国药准字Z4402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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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血安神。用于失眠多梦,心悸头晕。 |
滋补肝肾,宁心安神。用于治疗肝肾亏损,头晕耳鸣,失眠多梦,怔忡健忘,腰酸,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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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8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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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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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脾胃虚寒,大便溏者忌服。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痰火实热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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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首乌藤、鸡血藤、熟地黄、地黄、合欢皮、墨旱莲、仙鹤草。辅料为蔗糖、枸橼酸、防腐剂(苯甲酸钠)。 |
熟地黄、制何首乌、金樱子、菟丝子(制)、女贞子、五味子、山药、茯苓、丹参、白芍(炒)、酸枣仁(炒)、首乌藤等16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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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味甜而微涩。 |
本品为黑色的浓缩水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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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脾胃虚弱者宜在饭后服用,以减轻药物对肠胃的刺激。 2.服药二周内症状未改善,应向医师咨询。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