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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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90ml(乐家老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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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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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001 |
国药准字Z3502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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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热痰、燥痰咳嗽,症见咳嗽、痰黄或干咳、咯痰不爽。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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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2~5岁一次5ml,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lOml,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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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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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恶寒发热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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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人工牛黄、蛇胆汁、川贝母、薄荷脑。辅料为蜂蜜、蔗糖、尼泊金乙酯。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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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液体;味甜,微苦,有凉喉感。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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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咯吐不爽。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4.本品不宜久服。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