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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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张净重3g |
每粒装0.4g(相当于总药材约6.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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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金圣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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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873 |
国药准字Z450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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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镇痛。用于跌打损伤,负重闪腰,筋骨疼痛,足膝拘挛。 |
驱风祛湿,通络除痹,消肿止痛。用于风湿痹痛,肢体屈伸不利,筋脉拘挛,关节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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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加温软化,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十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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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有患处瘙痒、皮疹现象,将该药揭除后,可逐渐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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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有出血倾向或有感染者禁用。 |
孕妇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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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乌药、苏合香、香附(制)、全蝎、檀香、生川乌、生草乌、乳香(制)、没药(制)、肉桂、血竭、儿茶等40味。 |
红鱼眼、九层风、三叶青藤、山风、两面针、三七茎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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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摊于纸上的黑膏药。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黑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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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皮肤破溃处禁用。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