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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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万IU/瓶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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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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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10096 |
国药准字H34021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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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适用于烧烫灼伤创面(包括浅Ⅱ。、深Ⅱ。创面),残余小创面,供皮区创面等的治疗。2. 适用于各类慢性溃疡创面(包括糖尿病性、血管性、放射性溃疡)等。3. 适用于各类新鲜及难愈性皮肤创面的治疗。4. 如:普通创面、足坏疽、角膜炎、鼓膜穿孔、褥疮、口腔溃疡、黄雀斑、激光手术防护等。 |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及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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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溶酶倒入相应冻干粉瓶中,再将无菌喷嘴扣至冻干粉瓶上,摇匀溶解后喷至患处。或遵医嘱。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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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见不良反应。 |
可见刺激性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红肿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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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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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新霉素2000单位、杆菌肽25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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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粉状或疏松状。 |
复方新霉素软膏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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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注意清创、除痂;感染性创面,用药同时,应外敷1%磺胺嘧啶银霜纱布,或与其他合适的抗感染药物配合使用;供皮区创伤创面,用药同时,可外敷凡士林油纱。 |
1.本品在烧伤面、肉芽组织和表皮剥脱的创面很易吸收,因此,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尤其是当患者肾功减退或与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 2.使用不宜超过1周,如未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