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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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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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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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4020114 |
国药准字Z5202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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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暑除湿,和中消食。用于夏伤暑湿,宿食停滞,寒热头痛,胸闷恶心,吐泻腹痛。 |
清热泻火、利水通淋。主治热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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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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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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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胃溃疡患者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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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广藿香、紫苏叶、香薷、木香、白扁豆(去皮)、檀香、茯苓、桔梗、枳壳(去心、麸炒)、木瓜、陈皮、山楂(炒)、厚朴(姜炙)、甘草、麦芽(炒)、谷芽(炒)、六神曲(麸炒)。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日本弓背蚁、黄芪、丹参。辅料为: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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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或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微苦酸。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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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仅为心脑血管疾病、关节炎的辅助治疗药物,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5.胸痛胸闷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6.服药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7.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进行检查。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