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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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0.5g |
每10丸重2g(每6丸相当于原生药材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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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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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419 |
国药准字Z20023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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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肺热咳嗽。 |
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黄稠,胸脘满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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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5克,一至三岁一次0.5克~1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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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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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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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法半夏,茯苓,黄芩,石膏,川贝母,百部(蜜制),胆南星,白前,冰片,人工牛黄。 |
酒黄芩,瓜蒌仁霜,半夏(制),胆南星,陈皮,苦杏仁,枳实,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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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淡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味清凉而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苦。水丸为灰黄色的;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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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脾胃虚寒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