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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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g*24片/盒 |
12.5m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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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药东英(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绿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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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04 |
国药准字H20083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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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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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高血压:每次4mg,每日1次,服药一个月后,若有需要,可增至每天2片,一次服用,充血性心力衰竭:须在医疗监护下开始,初始剂量为每天早晨口服半片,可增至每天一片。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1/4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0.5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1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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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临床副作用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或睡眠紊乱,痛性痉挛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3.少数病例皮疹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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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在下列情况下禁用培哚普利 1.对培哚普利过敏。 2.与使用ACE抑制剂有关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病史。 3.妊娠的4至9个月。 4.哺乳。 在下列情况下不推荐使用培哚普利: 1.与保钾利尿剂、钾盐、锂盐、雌奠司汀合用(参阅:药物相互作用)。 2.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肾动脉狭窄。 3.高血钾。 4.在妊娠的最初三个月和哺乳期。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5.心源性休克;6.严重心动过缓。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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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化学名称:培哚普利叔丁胺盐,(2S,2aS,7aS)-1{(s)-N-[(s)-1-乙酯基丁基]丙氨酰}八氢-1H-吲哚-2-羧酸,叔丁胺盐(1: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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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条状片,片面中央有压痕。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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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