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4mg |
8mg*10片(圣华曦) |
|
生产企业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53 |
国药准字H2004198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
|
用法用量 |
培哚普利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 1.原发性高血压 (1)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 有效剂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钾利尿剂以进一步降低血压。 (2)已使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 <1>开始治疗之前三天,停止服用利尿剂。如果必要,以后可以再次加服利尿剂。 <2>或由2mg开始治疗,并根据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3>在治疗之前和治疗开始的最初15天内,建议监测血肌酐和血钾水平。 (3)老年人(参阅:注意事项) 由小剂量(2mg/天,早晨服药)开始治疗,如果必要,一个月之后,增加至4mg/天。假如以前的检查显示肾功能异常并非是由于年龄而造成,必要时可以根据病人的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能精确显示老年人的肾脏功能,肌酐清除率是根据血肌酐并用年龄,体重和性别修正,用Cockroft’公式计算:*Clcr=(140-年龄)×体重/0.814×血肌酐(用年表示年龄,千克表示体重,mmol/l表示血肌酐,该公式适用于成年男性,女性则乘以0.85予以修正。) 2.肾血管性高血压 (1)建议起始剂量为2mg/天,此后按照患者血压反应调整剂量。 (2)应检查血肌酐和血钾,以便发现功能性肾功能不垒的出现。(参阅:注意事项) (3)肾功能不全时,培哚普利的剂量应按照肾功能不垒的程度调整: (4)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分,不需要调整剂量。 (5)如果肌酐清除率<60ml/分,参阅下列表格: 肌酐清除率(ml/分)建议剂量30<肌酐清除率<602mg/天;15<肌酐清除率<302mg/隔天 (6)对这类患者通常的医疗处理包括定期检测血钾和血肌酐,如在治疗稳定阶殷每两个月检测一次。这种病例,可以合用的利尿剂是袢利尿剂。 3.血液透析的高血压患者(Clcr<15ml/分) 培哚普利是可以经透析被清除的。透析清除率是70ml/分。在透析当天给予2mg培哚普利。 4.充血性心力衰竭 (1)小剂量开始治疗,尤其以下病例: 起始血压低或正常 肾衰 低钠血症,无论是否药物(利尿剂)引起。 (2)ACE抑制剂可与利尿剂合用,必要时还可以加用洋地黄苷。 (3)建议由每天早晨2mg开始治疗,同时监测血压。必要时增加至常规治疗剂量,即每大2-4mg,一次服用。 (4)选择的每天治疗剂量应当使立位收缩压不低于90mmHg。 5.高危心衰患者(严重心衰,患者接受高剂量利尿剂治疗) (1)用药后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这类病人的起始剂量应减半(即:1mg/天)。 (2)每次增加剂量时应检测血钾和血肌酐,并且按照心功能分级,每隔3-6个月进行一次检测,以便评估治疗的安全性。 |
口服。一般成人一日一次,1次4-8mg,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 |
|
副作用 |
1.临床副作用 (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睡眠紊乱,痛性痉挛。 (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 (3)少数病例皮疹。 (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 (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 (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参阅:警告)。 2.对实验室指标的影响 (1)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疗后可恢复。这种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和肾衰患者。 (2)在肾小球肾病患者,ACE 抑制剂可引起蛋白尿。 (3)高血钾,通常为一过性。 (4)已报道贫血(参阅:注意事项)发生于服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特殊病人(肾移植,血液透析)。 |
1、严重的不良作用(发生率不明):1)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唇、舌、咽、喉头等水肿为症状的血管性水肿,应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晕厥和失去意识:过度的降压可能引起晕厥和暂时性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压的迅速降低。因此,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缓慢进行;3)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4)高血钾患者:鉴于可能会出现高血钾,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肝功能恶化或黄疸:鉴于可能会出现AST(GOT)、ALT(GPTO,γ-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7)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虚弱、CK增加、血中和尿中的肌球蛋白。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8)间质性肺炎: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检查异常等表现的间质性肺炎。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其它的不良反应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重、失眠、嗜睡、舌部麻木、肢体麻木;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剑下疼痛、腹泻、口腔炎、味觉异常;5)肝脏:GOT、GPT、ALP、LDH升高;6)血液:贫血、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计数降低;7)肾脏:BUN、肌酐升高、蛋白尿、血尿;8)其他:倦怠、乏力、鼻出血、尿频、水肿、咳嗽、钾、总胆固醇、CPK、CPR、尿酸升高、血清总蛋白减少、低钠血症。注1):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用。注2):在这种情况下应减量或停药,进行适当处理。 |
|
禁忌 |
1.在下列情况下禁用培哚普利 (1)对培哚普利过敏. (2)与使用ACE 抑制剂有关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病史. (3)妊娠的4 至9 个月. (4)哺乳. 2.在下列情况下不推荐使用培哚普利: (1)与保钾利尿剂﹑钾盐﹑锂盐﹑雌莫司汀合用(参阅:药物相互作用). (2)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肾动脉狭窄.。. 高血钾. (3)在妊娠的最初三个月和哺乳期. |
1)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2)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或胆汁淤滞患者。 |
|
成分 |
主要成分培哚普利叔丁胺盐。 |
坎地沙坦酯片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条状片,片而中间有压痕。 |
本品为淡粉色片。 |
|
注意事项 |
1.咳嗽,已经报道服用ACE抑制剂的患者发生干咳。其特点是持续性和停药后消失。如果发生,应考虑该症状是由药物引起的。如果使用ACE 抑制剂治疗是必须的,则治疗可以继续。 2.肝衰竭,极少数情况下,ACEI与胆汁淤积性黄疸有关,并可进展为突发性肝坏死和死亡,这一症状的发生机制尚不清楚。接受ACEI治疗的患者如出现黄疸或明显的肝脏酶升高,应停用ACEI并接受适当的医疗随访。 3.引起低血压和/或肾衰的危险性(在心衰,水钠丢失等病例)显著刺激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特别是在严重水钠丢失(严格无盐饮食或长期利尿剂治疗)﹑治疗前低血压﹑肾动脉狭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硬化合并水肿和腹水的患者。由于ACE抑制剂阻断该系统,在首次给药后﹑以及在治疗开始后的最初两周,可引起血压突然下降和/或血肌酐升高(反映功能性肾衰,在某些病例表现为急性肾衰)。这种情况很罕见且出现的时间不定。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应逐渐增加剂量(参阅:用法用量)。 4.老年人开始治疗之前,应检查肾功能和血钾(参阅:用法用量)。起始剂量应根据血压变化进行调整,在有水钠丢失的病例则更应谨慎,以免引起血压突然下降。 5.肾衰在肾衰病人应降低给药剂量(肌酐清除率 |
1、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2)有高血钾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3)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物坎地沙坦的清除率降低,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参照药代动力学项)。(4)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6)老年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7)肾移植:对于近期做肾脏移植手术的病人,尚未有本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