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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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mg*15片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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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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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382 |
国药准字H32026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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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1、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 2、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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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建议每天清晨餐前服用一次。 剂量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和血压反应而个体化。 高血压: 雅施达可单药治疗或与其它类抗高血压药物联合治疗。 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 对于没有水钠丢失或肾衰等并发症的原发性高血压,建议以4mg起始治疗,每天清晨餐前服用一次。根据疗效,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 对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过度激活(特别是:肾血管性高血压,钠和/或容量丢失,心脏失代偿或重度高血压)的患者,在起始剂最后可能会引起血压的过度下降。对于此类患者,建议从2mg的剂量开始应用。起始治疗应在医学观察下进行。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 口服 ①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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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血液及淋巴系统障碍: 有关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下降,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嗜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或全血细胞减少症的报告极罕见。先天性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的患者,溶血性贫血的报道极罕见。 代谢紊乱和营养失衡: 未知:低血糖。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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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培哚普利、任一种赋形剂或其它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过敏。 与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相关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史。 遗传或特发性血管神经性水肿。 妊娠第四到第九个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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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培哚普利叔丁胺盐。 |
2-(乙酰氧基)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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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绿色圆形片,两面均有刻痕。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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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该药含有乳糖,故禁用于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障碍综合症,或缺乏乳糖酶的患者。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